現在我的身分還挺尷尬的,或許是因為偶爾會上電視的關係,有時候走在路上會被認出來,有些可能是會竊竊私語,有些可能會主動的來找我聊天拍照,但有些可能只是覺得我很面熟,但可能會以為我是鄉土劇裡面的小流氓角色之類的。

這種時候我還真的不知該怎麼反應,但有些人的反應就還真的會讓你挺無言的。

前兩天與好友baboon去熱炒店喝酒吃飯,酒促小姐來推銷啤酒,通常遇到酒促小姐我是不太會跟他們聊天,而都交給朋友去打發,但那個小姐一看到我就說:

「咦..我有看過你耶...」

我想或許是被認出來了,所以也就不好意思的跟他微笑,並不是說被認出來就會覺得很驕傲,畢竟我還是個害羞的大叔,還是會不好意思的。但沒想到baboon覺得有趣了,就順勢的問他:

「那你是在哪裡看過他?電視上嗎?」

那個酒促小姐想了一下後,就說...

「不是耶!你應該有常去熱炒攤喝酒吧...我記得我有看過你...」

好吧!還好還沒有自曝身分讓我自取其辱,但旁邊的baboon已經開始在大笑了。本以為應該要結束了,但沒想到那個酒促小姐還繼續追問...

「所以你上過電視?你是藝人嗎?」

糟糕了,我原本已經不想在繼續這個話題,但我更不喜歡被誤會,所以只好慢慢跟他解釋:

「我不算是藝人啦!我有寫部落格,然後寫到出書,偶爾會上電視宣傳而已...,你平常有在看部落格嗎?」

想說我的解釋應該算是很清楚的了,但沒想到那個酒促小姐的回答是..

「我不知道,部落格很冷門耶.....」

我被擊沉了。

靠!部落格很冷門!我現在遇到的是網路趨勢大師嗎?他是在跟我預測網路界的未來發展嗎?部落格是很飽和了沒錯,但還不至於到冷門了吧...,難不成這酒促小姐是從矽谷回來的,錢賺太多才來當酒促小姐打發時間?

「那你叫什麼名字啊?說不定我有看過你的部落格?」←酒促小姐反問我。

我很認真的告訴她說我叫史丹利,他想都沒想就直接回答:

「喔..沒聽過耶...」

旁邊的baboon笑得更大聲,這根本就是在自取其辱吧!接著baboon突然又問了他一句:

「那你有看我女王的部落格嗎?」←好吧,或許女王的部落格小女生可能會比較知道一些。

「有啊!我很喜歡看他的部落格啊!我還有買他的書啊!兩本都有買喔!」

再一次的被擊沉了。

是怎樣啊!剛剛不是還在說部落格很冷門啊!怎麼現在又說都有看女王的部落格?你前後矛盾被抓包了啊!你自己還不知道嗎...,還是其實他是以為我們要把他,所以在敷衍我們啊...

而且我真的想快點結束了,但baboon就像是男人發現了好便宜的酒店一樣的興奮,還一直不斷追問,他指著我說:

「你有看過女王的部落格,怎麼可能不知道他是誰?他還有幫女王的書寫序耶...」

酒促小姐又看一下我,然後就說了當晚最經典的一句話...

「有嗎?你是誰?你叫什麼名字?」

我完全被重擊到起不來了。

是史丹利!我叫史丹利!剛剛就已經跟你說過了我是史丹利了啊!你可以不知道我是誰,但你至少要記得2分鐘前別人跟你說的話啊!但這只是我心裡面的吶喊,因為我已經懶的跟他解釋了...,而旁邊的baboon早已經笑到快喘不過氣了....

所以,這故事告訴我們,我真的沒有很紅,也不是什麼名人,因為酒促小姐並沒有因為我是史丹利而多送我們幾瓶酒,而且還會一直用天然的爆彈把我擊沉,而且防都防不了啊!

還有,朋友真的要慎選,尤其是那種會透過第三者來不斷的羞辱你,然後還會笑得很開心的那種朋友,真的要慎選啊...

最後結論是,以後還是千萬不要隨便自取其辱好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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