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部落格那麼久了,我一直沒有寫過食記這樣的東西,主要是因為自己以前在美食雜誌工作的關係,連續寫了好幾年的餐廳介紹,大概口感濃郁、順口、清爽這類連歐巴桑都會說的形容詞已經大概寫了有3252遍,所以離開公司之後能盡量不要寫吃的就盡量不要寫,畢竟我不是什麼美食家,我真的無法寫出太華麗的對食物的形容詞。
但這次我要開啟了我部落格的第一個食記,獻出了我的第一次,完全是為了友情。
我有個朋友,他叫做小黑,雖然他看起來色色的,又很愛喝酒,但卻是個堅持自己的夢想努力的想要開一家店的男人,雖然我總覺得他只是想要有個自己的地方可以喝酒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