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個朋友叫阿炮,如果在世俗人的眼光中,他絕對不能算是一個有品味的人。他總是會在脖子上掛條金項鍊,越粗他會覺得越好看;他總是喜歡穿著那種鍛面的襯衫,就是你無法歸類那是什麼顏色而且還會發亮的那種,很少看到他穿球鞋,永遠都是黑褲子,然後留個及肩的長髮,因為他的偶像是陳浩南。

每次跟他走在路上我都好害怕,因為怕會有人看他不順眼來尋仇之類的,怕三不五時就會有人拿西瓜刀衝過來。但事實上阿炮並不是什麼黑道份子,相反的他還是藝術學院畢業會拉小提琴的那種,雖然我一直很想看他穿這樣拉小提琴,那感覺應該像看到孫芸芸穿著名牌在河邊洗衣服一樣有趣。

我有時候會問阿炮說為什麼要這樣穿?不能穿個T恤牛仔褲就好嗎?陳浩南早就過時了啊!他就會回我說,這是我的品味!這是我的風格!其實我很佩服他的自信,但佩服歸佩服,我也沒有勇氣去模仿他的打扮。

品味這種東西很難說,張宗榮跟大嬌小嬌就會跟你說,看這兩個字就有四個”口”了,所以品味這種東西就是有眾多人說這是有品味就是有品味。但我覺得品味這種東西因人而異,重點是要有自己的風格才能算是真正的品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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