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個月有個新聞,說有個20歲的男生,在網路上約一個13歲的女網友去她家聊天,沒想到那個女生主動獻身,但因為男生有勃起障礙,又因為對方是未成年,所以本來是拒絕的,但女生因為太主動,男生就半推半就的跟他做,結果,三秒就結束了,然後那個男生被判刑一年七個月。(新聞連結)

我們常會說某人花錢如流水,不到幾分鐘就花了幾十萬買個包包什麼鬼的,但這個男生才屌吧!他只用了三秒就花掉他一年七個月的青春耶!他才是花生命如流水的翹楚啊!

而且我覺得最慘的並不是那一年七個月,而是現在全世界都知道他只有三秒了,好吧,說全世界太誇張,但至少他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了啊!你要他怎麼面對那些親朋好友?應該說你要那些親朋好友怎麼面對他啊?是安慰他嗎?還是要裝做不知道?怎麼做都不對啊!

而且新聞裡有提到,13歲女生主動提出要跟他做愛,他本來還拒絕,沒想到女生居然抓著他的手去摸他胸部!還自己脫光衣服幫他咬!這不管是哪個男生都會難以抗拒吧?但雖然感覺上是兩情相悅的,但法律就是規定不能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,所以他還是算違法,所以我覺得要陷害一個男生真的很簡單,因為男生要把持的住真的很困難的啊!

不過並不是那個女生要告男生,而是女生自己大嘴巴跟同學講,然後同學很正義的去報告老師,所以老師才去報警的,不然的話,女生主動後又去報警,我真的會以為是因為他對三秒懷恨在心才會去報警的吧....

總之,這新聞告訴我們,千萬不能去當抓耙子不然會害到別人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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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史丹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