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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其實一直好想這樣講。因為這個社會真的對一個人充滿了歧視。餐廳一個人去吃要加價,即使是吃到飽也是;看電影一個人根本就沒有什麼套餐組合,買起來花得錢都跟兩個人差不多了;更煩的事一個人常常會被親戚朋友視為怪咖,一直有意無意的會假意的關心你,好像你一個人就會讓他很刺眼的感覺,到底一個人關你屁事啊

依照米果書裡的說法,我今年34歲,已經進入結婚熱區的尾端了。但我覺得男生跟女生的結婚熱區不一樣,女生到過了35歲,或許還可以擺脫熱區,但男人大概過了40歲才會逐漸被眾人放棄。

所以我現在還在結婚熱區裡面掙扎,一面忍受親戚長輩們期盼的眼光,一面持續的交女友讓他們安心。一直以來,我的女友幾乎沒有間斷過,空窗期不會超過三個月,聽起來很威,但每個女友也幾乎都是因為結婚的問題而分手,因為結婚話題是我的死穴,一被點中我就啞口無言,希望能就此昏倒會更好。

也是因為我常分手的關係,甚至某次我爸還很認真的問我說,「你的身體上是不是有什麼問題?我們都是男人,告訴爸爸沒關係….」

看來我爸已經急到在胡思亂想了啊…

也因為我都會有女友的關係,所以在一個人界當中,米果算是我的前輩高人,如果以米果最愛用的職棒來比喻的話,那他的程度就像已經在大聯盟發光發熱的王建民,而我頂多就算是在3A載浮載沉的倪福德而已,我可能要達到那樣的境界還需要很大的一段努力啊!

但我還是喜歡一個人的時候,只是有時候一個人還是會有點落寞。

在寫這篇序的時候,我剛好是單身的。我很努力的在享受一個人的生活,吃飯、看電影、散步逛街閒晃等,都是一個人,剛開始當然覺得沒什麼,久了之後還是會有點寂寞,雖然我喜歡一個人,但或許我本身就不是適合一個人,有些時候喜歡跟合適還是無法同時並存的。不過我想米果真的很享受一個人的時候。

自我認識米果以來他就是一個人,但我總是看他過的很怡然自得。一個人去看電影,一個人去吃飯,一個人待在家裡作著自己的事情,完全沒聽他抱怨過,也沒有聽他有什麼不適應,每次總是看到他很開心的在享受一個人的生活,努力的在實踐他一個人的生活,他根本就是一個人界的翹楚,所以由他來寫這本書真的在合適也不過了啊!

所以,如果你想成為一個人,這本書會給你建議;如果你正好是一個人,這本書會給你勇氣;如果你一直是一個人,這本書會給你激勵。如果你討厭一個人,那這本書可能會讓你生氣,但或許也會因此讓你喜歡上一個人的感覺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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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幫米果的新書寫的序,但這真的也是我的心聲。我只是想說,兩人有兩人的好,一個人當然也也一個人的困擾,但不管是兩個人還是一個人都一樣,能開心幸福的生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啊!

只想一個人,不行嗎?博客來網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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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史丹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